| 洞头县:狠抓“五大举措”推进计生村民自治 |
| | 来源:洞头县人口计生局作者:曾华东发布日期: 2010-04-09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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洞头县在成功创建了国家级计生优质服务县之后,紧抓计生基层基础建设关键环节不放松,落实“五大举措”推进计生村民自治。
一是健全工作责任制。落实乡镇班子领导联片联村居、乡镇干部全员驻村居的计生工作责任制。实行村居干部计生工作网络格式的责任模式,确保村居计生一线的干部力量,全面提高村居计生工作水平;
二是建立“捆绑式”工作机制。建立新农村建设项目资金补助、村干部工资奖励与计生工作任务完成结果相捆绑工作机制,在安排新农村建设的项目资金补助以及村居干部的工资报酬等工作上,要与该村居完成计生工作任务情况相挂钩;
三是实行村规民约管理。充分发挥经济杠杆的调节作用,建立独生子女双份享受集体利益分红政策,否决违法生育对象的分红权益,并制定落实以四项手术、孕环检等年度利益分红相挂钩为核心内容的计划生育村规民约,全面推进计划生育村民自治;
四是落实政务公开制度。各村居要建立健全村居政务宣传、公开生育政策、奖励扶助政策和违法生育社会抚养费征收、奖扶对象落实、再生育审批等情况以及计生服务监督电话、举报电话等内容,接受群众监督;
五是开展“513”计划创建。认真组织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合格村居、示范村居建设“513”计划创建活动。县委、县政府每年评选表彰10----15个人口和计划生育示范村居,并给予每村居3000元的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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