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区组织人事部门同意,瓯海区计划生育指导站(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决定在全市范围内选调3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与计划:
妇产科医师2名、检验师1名。
二、选调人员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严格执行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有较强的工作事业心和责任心,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2、本市范围内县级及以上医院、妇幼院或指导站从事相关专业工作2年以上的临床技术岗位的在编在职女医师且近2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3、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30周岁以下;
4、专业技术要求:
(1)妇产科医师:临床医学或妇产科专业,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熟练掌握妇产科临床知识、计划生育四项节育手术和生殖健康咨询技能。
(2)检验师:医学或临床检验专业,具有检验师资格,熟练掌握临床检验知识与技能。
5、区内报考人员基层服务年限要符合瓯委办发〔2008〕21号文件精神。
三、选调程序与方法:
贯彻“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笔试、技能考核、体检、组织考察、择优选调等方法进行。
1、报名:
(1)须带证件: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执业医师资格证书(检验师凭职称证书)、初次参加工作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单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张,以及选调人员登记表1份。
本次公开选调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考者选择登陆瓯海区政府网(www.ouhai.gov.cn)、瓯海党建网(www.oudj.gov.cn)和瓯海人事劳动局网站(rsj.ouhai.gov.cn),下载“瓯海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公开选调计生指导站工作人员登记表”,如实填表,经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报名。
(2)报名时间:2010年11月25日—11月26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3)报名地点:瓯海区人口计生局四楼会议室(温州市将军桥振瓯路73号)。咨询电话:88523773、88526256。
(4)报名人数如不足选调职位数3倍,则不开考或相应核减计划数。
(5)凡选调报名资格条件中涉及到时间起止问题的,其计算时间统一截止为2010年11月 30日。
2、资格审查:根据选调对象资格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考试资格初审。
3、笔试:笔试内容为专业理论知识,笔试科目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50%。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技能考核:根据笔试成绩,按各选调岗位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技能考核人选(其中妇产科医师进行技能面试,检验师进行技能操作考核)。技能考核科目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50%。技能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体检: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根据笔试和技能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职位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出现总成绩同分时,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如有不合格者或自愿放弃者,根据笔试和技能考核总成绩依次替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6、组织考察: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考察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标准执行。
7、选调:根据笔试、技能考核、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选调人员进行7天公示,接受监督。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并按《浙江省事业单位实行聘用制暂定办法》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选调过程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选调工作由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组织实施,规范程序,严明纪律,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人员,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本通告相关事项由区人事劳动局和区人口计生局负责解释。
温州市瓯海区人事劳动局
温州市瓯海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二○一○年十一月十七日